东非大湖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东非大湖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副站长协助站长做好监测、实验及管理工作。

第二条 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全站人员通报研究所、站的重大事项,并实时更新网站内容。

第三条 管理人员应对研究站人员工作进行考核,视工作管理业绩等予以奖惩。

第四条  研究站人员包括固定研究和技术人员、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和研究站聘用人员。

第三条 研究站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聘用合同。
电话:025-868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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