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岗位分级聘用工作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146号)、《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说明》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12〕88号)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进行本所专岗位分级聘用工作。
一、招聘名额
正高级:三级研究员: 2名。
副高级:五级(对应副高级一级岗位):3名;六级(对应副高级二级岗位):10名。
中级:八级(对应中级一级岗位):7名;九级(对应中级二级岗位):26名。
初级:十一级(对应初级一级岗位):3名。
职员系列:五级: 2名;六级: 2名;七级: 2名;八级:2名;九级:2名。
二、评审组织
1、评委组成
(1)聘用委员会由所党政领导、有关专家、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职代会(或工会)代表等组成。委员不少于9人。其中,正高级岗位聘用委员会中,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含),外单位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含)。
(2)实行回避制度。即申请岗位的同志不能参加相应岗位的聘用委员会。
(3)成立三级研究员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三级研究员岗位分级聘用工作;成立副高级及以下、职员系列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副高级及以下、职员系列岗位聘用工作。
2、评委
(1)三级研究员等高级岗位聘用委员会
所领导及人事教育处共同审核并确定聘用委员会人选并公布聘用委员会人员名单。
(2)副高级及以下、职员系列岗位聘用委员会
所领导及人事教育处共同审核并确定聘用委员会人选并公布聘用委员会人员名单。
三、聘用程序
1、竞聘上岗
(1)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岗位聘用审核表(附表))。
(2)聘用委员会负责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评议,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投票表决同意推荐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2、择优聘用
(1)拟聘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日。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聘任人员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所长,由院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四、填表须知
申请二级研究员的同志填写附表4,其他同志填写附表3。
每申报人一式14份的岗位聘用审核表,请在2013年11月25号下班前报送至人事教育处黄文钰。
五、其它规定
1、本次岗位分级不涉及专业技术岗位的跨级聘用,有关四级研究员和副高七级的聘用工作另行进行。
2、计算任职年限及成果等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
3、对目前已调离本所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
4、对申请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系列8-12级,职员系列7-10级人员,满足条件者可不受名额限制正常晋升。下列人员可以不填写“岗位聘用审核表”,由人事教育处按有关规定确定等级岗位:
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者申请专业技术12级岗位,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者申请专业技术11级岗位,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者申请专业技术9级岗位,博士后期满出站者申请专业技术9级岗位,以上人员均应为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申请现聘岗位系列最低岗位者。
5、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报规定信息,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情节较轻者,取消聘用的岗位等级,按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套定的等级岗位执行,且5年内不得参加高一级岗位的竟聘;情节严重者,研究所将予以低聘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6、在等级岗位公示前,任何人不得为本人或为他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经查实,本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者,取消申请资格,按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套定的等级岗位执行;为他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者,由研究所予以通报批评。
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201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