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所春季休假制度规定,“春节”放假时间1月31日至2月14日。2月17日正常上班。
请各部门在放假期间切实做好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值班人员报告。
届时请仔细检查办公室及实验室里的所有电器设备和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放假期间电梯关闭)。
物业公司要加强园区和办公楼宇白天和晚间的巡逻力度。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