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气相色谱仪询价公告

一、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拟采购气相色谱仪一套,具体配置和性能指标不低于如下标准:

*1.应用要求:可一次进样同时检测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三种温室气体,最低检测浓度分别为0.4ppm0.2ppm30ppb

 

2.系统性能:

  2.1 保留时间重复性:<0.008% 0.0008 min

  2.2 压力精度:0.001psi

  *2.3 流路压力:可至150psi

 

3. 柱温箱:

3.1 操作温度范围适合于所有的色谱柱和色谱分离要求,高于环境温度+4450

3.2 支持20阶柱箱升温梯度,21个恒温平台

 

4.FID检测器

4.1 最低检测限:<1.4pg C/s

*4.2 数据采集频率:500Hz

4.3 线性动态范围:>107

 

5. ECD检测器

  5.1 最低检测限:4.5fg/s

  5.2 线性动态范围:>5×104

  *5.3 数据采集频率:50Hz

 

6. 阀驱动

  6.1可独立控制每个阀

*6.2 具有加热控温功能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具体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并符合工商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许可(境外投标商必须委托国内相关机构或代理商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针对进口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有制造厂家授权书。

7)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售后服务:

1)产品验收

1)卖方应派技术工程师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买方人员能掌握有关系统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达到能独立进行操作、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的目的。

2)供应商在国内要有维修中心,要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要有备品备件库。

3)卖方需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当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如电话咨询无法解决,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2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2)特别条款

1)质保期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更换重要部件,质保期自维修完毕验收合格后开始重新计算。

2)质保期内出现不影响使用的维修,质保期顺延。

 

交货时间: 到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供货。

交货地点: 南京市北京东路73号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欢迎有供货意向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于201883日中午12点前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报价单扫描件发往zhaoyong@niglas.ac.cn,过时不候。  

 

 

 

  联系人:赵勇 025-86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