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2021-2023年度外贸代理服务商遴选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承办所内进口免税仪器设备的外贸代理服务机构,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外贸代理机构参与遴选。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外贸代理服务的业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外贸合同、办理进口批文批件、代办进口免税、开具信用证、购汇、对外付款、报关、办理商检法检、卫检、动植检、提货、送货、维保、索赔、开具结算发票、配合研究所完成外贸采购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信息登记和采购过程文档资料管理等。

二、外贸代理服务的服务商要求

1.服务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合格有效;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2号),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进口资质,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证明文件、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等;

4.服务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5.服务商具有为科研院所或高校仪器设备办理进口免税的经验,特别是对大型仪器设备进口免税的办理经验和能力。

三、报名及提交材料

本次外贸代理服务商遴选采取公开遴选方式,具体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财务状况(原则上要求由会计事务所出具);

4.近半年内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公司其他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业务案例等情况。

凡报名的外贸代理服务商需在202123日(17:00点)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电子版(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xzc@niglas.ac.cn

四、遴选流程

参与遴选的外贸代理服务商报名后,研究所将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公司,研究所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版的遴选文件,并同时通知遴选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参与遴选的外贸代理公司经过资格预审、评审以及实地考察等遴选环节后,最终确定3-5家外贸代理公司。此次遴选出的外贸代理公司与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的合作周期为三年,若合作过程中出现任何重大违约事项者,则自动终止合作关系。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5-8688202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73号。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行政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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